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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华南地区的祖先画像崇拜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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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10票  浏览1434次 时间:2010年4月27日 14:40
明清时期华南地区的祖先画像崇拜习俗

近年来,数量可观的传世中国古代画像,开始引起社会史学家与艺术史学家的兴趣。在中国大陆与港台地区,饶宗颐、姜伯勤等学者考察了敦煌出土的肖像画,先后发表了相关论著。  吴卫鸣探讨了中国古代民间祖容像的所谓传承问题。  在美国,社会史学家伊佩霞(Patricia Buckley Ebrey)对宋代皇室的祖先崇拜进行考察,侧重讨论了当时对皇帝画像与塑像的崇拜,文中引证了多幅传世宋帝画像。  社会史学家罗友枝(Evelyn S. Rawski)与艺术史学家Jan Stuart对Smithsonian Institution的Arthur M. Sackler Gallery珍藏的明清祖先画像进行分析,出版了《崇拜祖先:中国的纪念肖像》一书。  人类学家Eugene Cooper根据在浙江兰溪发现的祖先画像,讨论了它们在重建系谱关系中的学术价值。  在法国,于贝尔•德罗绘(Hubert Delahaye)分析了中国古代的肖像画。  这些研究为考察中国画像崇拜史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起点。不过,这一领域目前仍有几个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其一,饶、姜、Ebrey三人考察的主要是唐代至宋代情形,我们对画像崇拜在元明以来的情形还不甚了解。其二,Ebrey、Rawski与Stuart考察的基本上是社会中上层人物的画像,至于下层百姓的画像及其崇拜,她们基本上没有触及。其三,而吴卫鸣与德罗绘关注的基本上是艺术史问题,对画像崇拜的实态着墨甚少。     

本文并不是对中国祖先画像崇拜史的详尽研究。就时间而言,本文侧重明清两代(部分地区还涉及民国时期)。就地区而言,本文考察的主要是华南地区,尤其是江、浙、皖、赣、闽、粤等省的情形,而最为详尽的资料,得自笔者在闽西四保的田野调查。东北、华北、西北和西南等地区的情形,本文都没有触及。本文的意图在于,通过讨论明清时期华南地区的祖先画像崇拜,我们对这一时期中国祖先画像崇拜的普及情形、具体规制,崇拜的时间、场所、主体以及费用来源等问题,能够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另外,笔者还透过中国思想史的视野,揭示宋明以来士大夫对祖先画像的崇拜行为的暧昧态度。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单回顾历代对祖先画像崇拜的情况,第二部分讨论祖先画像崇拜的形制及制作时机,第三部分分析崇拜祖先画像的时间、场所及仪式,最后一部分考察宋明以来士大夫对画像及其崇拜的正统性的各种讨论。

一、中国历史上的祖先画像崇拜

画像,古称影、照、小影、小照、影像、容像、真容、神子或容子。根据清代学者的考证,画像在中国有着相当久远的历史。清初学者万斯大认为“画像之事,自古而有”。他举证说,《尚书》言“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 《左传》言“远方图物”,说明虞夏时期即已有绘物之事。而《尚书》所言“乃审厥象,以形求说”,  证明画像在商代即已出现。不过,他认为“特当时无有子孙绘其祖父者,故圣人不著于经”。  康熙时钱塘人厉鹗认为子孙绘其祖宗画像开始于汉代。  比较可信的应该是顾炎武的说法。他认为画像崇拜的习俗起源于战国时期,因为上古祭祀之时,“有尸以象神,而无所谓像也”,至春秋以后不闻有尸之事,“尸礼废而像事兴,盖在战国之时矣”,因而宋玉《招魂》始有“像设君室”之文。  然而,当时是否崇拜画像,则仍有待考证。

到了唐宋时代,崇拜画像的现象开始在一些社会群体中流行。根据姜伯勤考证,制作及崇拜画像的情形,在唐末五代时期的敦煌一度相当流行。唐代的“写真”一词,含有绘写真人真容的意义。五代时期,在去世之前“召良工”亦即画师,“预写生前之仪”,是相当流行的做法。这些像绘于锦帐之上,称作“真容”、“真仪”、“真影”、“绘影”、“影”、“貌”、“仪貌”、“像”等。像主死后,这些画像就作三时祭奠之用,而祭奠画像的所在,称作“真堂”或“影堂”。

对祖先画像的崇拜,在宋代成为全国相当流行的一种习俗。在《二程遗书》中,程颐曾在多次提及影和影堂(详下)。据说他的高祖少师有影帐,旁画二婢,其叔祖七郎也有影帐,亦旁画二婢,说明程颐一家原本有祭影的习惯。  司马光对影祭一说颇持非议,但在所著《司马氏书仪》中,仍沿用“影堂”一词(详下)。不难看出,这个词语在当时是相当流行的。只是在朱熹刻意提倡下,影堂一词才逐渐为祠堂所取代。但影堂一词,至清代还有不少人使用。宋人祭拜祖先画像的情形,在文献中留下了一些线索。据穆修(北宋祥符二年[1009]进士)《穆参军集》记载,任载的儿子康懿公为了祭祀其先,特建一堂供奉先人,取名为“家祠堂”,因此,“其严慈之尊,长幼之序,煌煌遗像,堂堂如生。”这证明任氏祠中挂有祖先画像。  总之,无论从影堂一词的流行程度看,还是从理学家的批评态度看,对祖先画像的崇拜,在宋代士大夫中间,应该是比较习见的风俗。

事实上,理学家们的批评,并不能革除对祖先画像的崇拜。在元代,崇拜祖先画像,是官方首肯的行为。《通制条格》[编于延祐二年(1315年)前后]论婚姻礼制,其二曰“纳采”,云:“主人具书,夙兴,奉以告于祠堂。”注云:“人之大伦,于礼为重,必当告庙而后行,示不忘祖。而今往往俱无祠堂,或画影及写立位牌亦是。”其六“庙见”下亦注云:“如无祠堂,或悬形及写位牌亦是。”  这里的“影”和“形”,指的应是同一物事。可见在元代统治者看来,崇拜祖先画像,于礼制并无大碍。此期对的祖先画像崇拜,似与寺院有密切关联。莆田巨族陈氏先祖,曾在宋代捐赀创建景祥寺,并舍田七顷余,在寺侧建祠,奉祀先祖,由寺僧照看祖先。至元初,族人重修寺院、祠堂,其中有“重绘先影,增置圭租”二事,说明祠堂中所拜并非木主,而是画像,而这种崇拜行为,应可追溯至宋代。  另一个例子是莆田南湖山郑氏。郑氏早在后唐间(923-936)就捐建寺院,后来陆续捐田入寺,由寺僧照看祖先,“每遇岁时,享祀祖忌;中元,释氏备礼物,子孙拜谒,款纳如约不替”。至元代至元三十年(1293),族人邀集寺僧重修寺院,“绘三祖像,崇奉于司马王庙之右”。  所谓“三祖”,指的就是南湖山郑氏在后唐时代的三位祖先。徐乾学《读礼通考》引《元史》云:“耶律希亮性至孝,因厄遐方,家赀散亡已尽,仅藏祖考画像,四时就穹庐陈列致奠,尽诚敬,朔漠之人咸相聚来观,叹曰:‘此中土之礼也。’”  这是元代祖先画像崇拜的另一个例证。

到了明代,为自己和上祖画像是比较流行的一种现象。顾起元在《客座赘语》中提到他曾经眼的十七幅各具神韵的士大夫画像,其中有倪文僖公(倪谦)、倪文毅公(倪岳)、王襄敏公(王以旂)、都督刘玺、太史陈沂等人的肖像。  崇拜画像的习俗,在当时应当也相当流行。其见诸史志者,如:江苏太仓州,崇祯二年(1629)刊《太仓州志》载云:“正月一日,举家长幼男女皆夙兴盛服,先设香烛、茶果等物,列拜于上下神祗,以祈一岁之福。次谒祠堂或悬祖宗影像,设神主于中堂,具香烛、糕果、茶饭以祀其先,而列拜焉。”  江苏昆山,嘉靖刊与万历四年(1576年)刊《昆山县志》均云:“正月岁朝,以祖考遗像悬之中堂,男女参毕,始贺尊长,更出贺交亲。”  下文将要引述的《诸稽县志》提到,在当地新年期间所悬挂的祖先画像中,相当部分“皆明代衣冠”。笔者在福建连城县四堡也发现了部分应是明代绘制的祖先画像,比如雾阁村的《雄公像》,这是轴四代画像,最早的一代是邹氏十二代祖先邹雄(1488-1581);第二代是他的儿子邹学圣(1523-1598);第三代是学圣的五个儿子:邹承鲁(生卒年不详)、邹仰鲁(1568-1634)、邹望鲁(1574-1594)、邹希孟(1578-1643)与邹宪鲁(1584-1645);第四代是学圣的孙辈共二十五人,这些人都生活于明清之际。不过,从画像看,这些人身穿明代衣冠。可以断定,这轴画像是在明末画成的。  这些记载与实物,都间接地说明了当地在明代存在祖先画像崇拜的习俗。

对清代以来华南各地祖先画像崇拜的分布情况,我们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根据清代、民国时期地方志的记载,我们知道这种习俗至少存在于下表所列地区。从表一可以看到,对祖先画像的崇拜,可见于苏、浙、皖、赣、闽、粤等省份,在江苏与浙江两省尤为普遍。应该说,这份清单远远不是全面、详尽的,但祖像崇拜的流行状况,于此已可足见一斑。

表一 清代华南地区画像崇拜流行地区表
     省份 府、州、县名
     江苏 上海,华亭,嘉定,宝山,崇明,吴县,元和,昆山,太仓,江阴,宜兴,武进,阳湖,丹阳泰兴,通州,如皋,淮安
     浙江 杭州,钱塘,杭县,富阳,昌化,建德,寿昌,遂安,分水,新登,萧山,嘉兴,秀水,海宁,石门,乌程,武康,长兴,宁波,奉化,象山,镇海,慈溪,余姚,定海,山阴,会稽,诸暨,上虞,天台,太平,玉环,汤溪,兰溪,武义,东阳,泰顺,丽水,景宁,缙云,云和,于潜,桐乡,归安,德清,安吉,鄞县,浦江,龙游,常山
     安徽 和州,安庆,桐城,望江,宿松,来安,全椒,绩溪,泾县,歙县,祁门,石埭,建德

     江西 乐平,铅山,吉安,安远,长宁,南康
     福建 长汀,上杭,武平,连城,永定,莆田,政和,宁德,福鼎
     广东 曲江,韶州,始兴,高明,电白     

资料来源:

1、江苏省: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第9,18,57,71,377,384,393,401,415,459,462,468,480,511,517,522,528页;

2、浙江省: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第565,592,599,609-610,616,619-620,623,629,632,637,640,642,644,651,655,664,667,670-671,673,677,722-723,736-737,743,750,756,764,766,768,773-774,777,784,787,789,791-792,804,806,821,823,824,827,834,836,849,860,863,872,873,874-875,875,879-880,882,898,901-902,903,914,918,921,929,933页;

3、安徽省: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第946,955,965,966,970,1004,1007,1030,1032,1033,1034,1037,1044,1046页;

4、江西省: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第1064,1093,1146,1173,1175,1181页;

 5、福建省:丘永源主编:《长汀县志》卷三十五,《风俗》。北京:三联书店,1993年,第853页;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第1333页;民国三十年《武平县志》卷十九,《礼俗志》。武平:福建省武平县志编篡委员会标点本,1986年,第416页;康熙五年《连城县志》卷二,《舆地志•岁时》。北京:方志出版社,1997年,第49页;民国三十八年石印本《永定县志》卷十五,《礼俗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本,页4上;李升宝主编:《清流县志》卷二十八,《宗教风俗》。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692页。民国三十四年修《民国莆田县志》卷八,《风俗志下•岁时》,中国地方志集成本,页24上;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东卷》,第1261,1273,1283页。

6、广东省:丁世良、赵放主编:《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中南卷》,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703,706,715,809,8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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