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殷氏族史涉及的古文献问题向古文献学大师刘晓东教授的求教信
但自清代以来,不同意殷正茂“唐殷侑二十一代祖名封”之说,也不绝于耳,这一说认为唐人殷侑只听传说知道自己二十一代祖在东汉时做过谏议大夫,出任过冀州刺史,为避难弃官隐居到今镇江丹阳。具体叫什么名字,殷侑并不知道。这一说认为《冯文》中的“封”字,不是人名,而是动词,作“赐给”解,是封官的“封”。此说认为唐人殷侑不仅不知道自己的二十一代祖名,就是高祖名(第四代祖名)也不知道,认为唐人殷侑只知道三代近祖的名讳。分别为:曾祖父讳楷字文绚、祖父讳元觉字元明、父亲讳怿字易从。此说的理由有三:
(一)《冯文》中的关键一句话还可以作如下断句“追惟我氏之权舆,二十一代祖封在东汉,桓灵间为谏议大夫,出冀州刺史。避党锢弃官,挈家属南渡江,栖於曲阿,迈德流芳,或隐或显,粲於家牒,播於人闻。”依此种断句法,“封”字就是动词,作“赐给”解,是封官的封。在中国古文献中,“封”字作为动词用的相似语句结构多得很。如:
(1)“英之封在洪武十七年”,此句出自“明•郑晓《今言》-卷一/纪录汇编丛书本”。
(2)“守敬按:申见《淯水〉篇,封在周初,其后中绝,至宣王时,以王舅改封于谢。”,此句出自“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卷二十九/通行本”。
(3)“而英、六之封在皋陶卒后”,此句出自“清•胡渭《禹贡锥指》-卷十九/通行本”。
(4)“大司马车骑将军侯,其封在鸿嘉元年六月乙巳”,此句出自“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十三•《汉书》七/丛书集成本”。
(5)“其说甚善。然窃疑康叔之封在武王时。”此句出自“清•杭世骏《订讹类编》-卷四/通行本”。
(6)“正春言翊銮之封在《宗藩条例》已定之后,其支庶宜止本爵。”此句出自“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十六•列传第一百四/武英殿本”。
(7)“又据《十朝纲要》,诏在八月壬寅,封在九月”,此句出自“清•黄以周等辑《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三•下/浙江书局本”。
(8)“南海之封在隐卒後一月”,此句出自“清•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五十一•集部四/四库全书本”。
(9)还有大家俗知的古文语句:如“周天子,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古者天子封诸侯”; “汉文帝封周亚夫为侯国”; “子兴之得封,在洪武三年”; “……封帝舜之后于陈”等。
(二)如果《冯文》中的“封”字是殷侑二十一代祖名,则与后文的三代近祖名讳相比,在逻辑上说不通。“唐殷侑二十一代祖名封”之说不能解释在同一篇文章中,殷侑为何只对三代近祖恭敬有加(分别称作“讳楷字文绚”、“讳元觉字元明”、“讳怿字易从”),唯独对其“二十一代祖封”却直呼其名,没说成“二十一代祖讳封”,或“二十一代祖讳封字建之”。这个疑问是在避讳之风盛行的唐代是不好解释的。
(三)殷侑(767-833)生活于中唐时代,正处于唐初至唐中逐渐完善起来的家庙制度盛行的时候,依中唐家庙制度的规定,五品以上的官员,必须立家庙,六品以下的卑官,不得立庙,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都会受到法司的弹劾。当时官员建家庙是按本人申请建庙规格、国家依法审批的程序进行的。国家审批的法律依据是《大唐开元礼》。《大唐开元礼》卷三《杂制》(四库全书本,第646册第65页)规定:“凡文武官二品以上祠四庙,五品以上祠三庙(三品以上不须兼爵,四庙外有始封祖者,通祠五庙)”。即文武官二品已上可以虚立其始封之祖,共可祭祀五庙。成年时的殷侑经历了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和文宗六朝,正是唐朝按《大唐开元礼》的规定推行严格的官员家庙制度的时代。殷侑在立家庙碑时是二品官,依照殷侑的官级,显然是有资格申请立四代近祖庙再加上一个虚立的始封祖(二十一代祖)东汉谏议大夫讳封字建之公庙的。即从殷侑的官级来看,是完全有资格享受“四庙外有始封祖者通祠五庙”的政治待遇的。可是他实际上没有这么做,只上奏皇帝申请对曾祖、祖、父三代近祖立庙。殷侑为什么要放弃这个应该享有的立庙特权而只立三代近祖庙呢?人们只能作如下猜想:在修家庙时殷侑只考证出其三代近祖(曾祖、祖、父)的名讳,对其更远的祖先名讳基本上无法考证了,他只从其家世传说中考证出其二十一代祖在东汉桓灵二帝时做了大官,被‘封’为谏议大夫,出任过冀州刺史,为避党锢之祸,才弃官南渡,隐姓埋名,栖于曲阿。至于他的二十一代祖叫什么名字也无法考证了。因此殷侑在修家庙时,只将三代近祖的神道牌位(名讳)一一列出供奉,只“奉工部、卫尉、骑省三府君,李氏、周氏、刘氏三太夫人神主,克祔于其室,自西徂东,靡陋靡丰,守经据古,处约为恭。”
对这第三个问题,我们并不企求先生作裁判,只是希望先生根据古文的一般句法规律和《冯文》的内在逻辑结构作出自己的判断。
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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