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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发:殷氏全国代表会议发布《殷氏十条》的公告

热度48票  浏览748次 时间:2010年5月08日 22:41

重新发表:殷氏全国代表会议关于发布族史研究工作指导性文件(简称《殷氏十条》)的公告

[站长按语]出席殷商帝辛殉难3055周年正名大典的河南、江苏、广西、四川、上海、陕西、山东等十多个省市的近二十支殷氏代表曾于200938晚在河南淇县朝歌镇山海宾馆举行了中华殷氏首届全国代表会议,会议通过的《全国各支殷氏族史家乘宗谱研究或编修人员开展工作的十条指导性意见》(简称《殷氏十条》)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该文件对团结全国各地各支殷氏宗亲,特别是对减少各支宗亲在整修族谱时的矛盾甚至摩擦方面有重大指导作用,本网现予以重新发表,用意是引起大家对该文件的重视。

                       殷商两网站长  殷作斌  2010-5-8

中华殷氏首届全国代表会议关于发布

《全国各支殷氏族史家乘宗谱研究或编修人员开展工作的十条指导性意见》的公告       

      出席殷商帝辛殉难3055周年正名大典的河南、江苏、广西、四川、上海、陕西、山东等十多个省市的近二十支殷氏代表于200938晚在河南淇县朝歌镇山海宾馆举行了中华殷氏首届全国代表会议,会议就中华殷氏网提出的《全国各支殷氏族史家乘宗谱研究或编修人员十条工作守则》修订稿(第二稿)进行了严肃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目前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形势下,每一支的族史研究信息往往就会在短时间内传遍全国各地,为他支族人所知,过去那种关起门来在支内自己搞族史研究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为确保全国各支族史家乘宗谱研究或编修人员能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始终坚持党的改革开放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始终坚持团结全国各支殷氏走弘扬殷商文化共建和谐社会的道路,避免发生支派间的矛盾甚至摩擦,制定一个约束全国各支殷氏族史家乘宗谱研究或编修人员的工作文件是完全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但会议认为中华殷氏网提出的原文件名称约束性过强,应更名为《全国各支殷氏族史家乘宗谱研究或编修人员开展工作的十条指导性意见》,会议一致通过了该文件。现予以发布(文件全文见附件)。   
                            
中华殷氏首届全国代表会议

                                      2009年3月8于殷商古都朝歌

附件:全国各支殷氏族史家乘宗谱研究或编修人员开展工作的十条指导性意见中华殷氏首届全国代表会议于200938讨论通过

第一条目前全国各支殷氏都在开展族史家乘宗谱研究或编修的工作,踊现了大量的研讨族史家乘的积极分子 和编修人员,工作中有成绩也有偏差。 全国各支殷氏族史家乘宗谱研究或编修人员(以下简称各支殷氏族史研究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我们今天能有一个研究族史家乘的宽松的政治环境完全是归功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各支殷氏族史研究人员在开展工作时要始终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始终坚持党的改革开放路线、方针和政策,要始终坚持团结全国各支殷氏走弘扬殷商文化共建和谐社会的道路。当前社会和谐,已是政通人和,改革开放的太平盛世,正是我全国各支殷人团结一致,大显身手,共创家园,为国效力,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时代。全国各支派应团结起来,求大同,存小异,避开门派之见,避免发生支派间的矛盾甚至摩擦,把各支奉为至宝甚至藏于密室的家谱公开拿出来,实现资料共享,派长支荣,共同谱写殷氏通史、编辑全国统谱,为实现全国各支殷氏团结多做些前奏性工作。为达此目的,各支殷氏族史研究人员应端正态度,提高认识,应运用现代网络和媒体交流形式,举全国族人之力,对修谱溯源的重要性进行一番普遍的教育,提高大家对研究族史的认识。务必使全国各支族人充分认识到:国有正史,地有方志,族有家乘宗谱,正史、方志、家乘宗谱乃是我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的三大支柱,是缺一不可的;研究族史、整修家乘宗谱乃是缅怀先祖功德、弘扬中华文化、激励子孙奋发图强,为国效力的光辉事业,是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国策贡献力量之壮举,不是搞封建迷信的行为。  

第二条全国各支殷氏不论大小、不论支始祖是否久远,不论是否记得先祖郡望堂号,不论支系渊源同与不同,一律平等。在一律平等的基础上全国各支殷氏族人或其代表可以公开出版叙述族史、缅怀先祖功德或重新评价先祖功过之类的书刊、论文,可以在互联网上发表研究族史宗谱的文章,也可以对别人公开发表的书刊、文章甚至族史宗谱用各种形式(或公开或在小范围内或书信等形式)进行或褒或贬的评论或独立发表不同的意见。      

第三条全国各支殷氏族人的团结高于一切,任何族人公开发表的书刊、文章或言论和公开表达的行为均不得损害其他支殷氏族人的感情和利益。攀龙附凤甚至塑造支始祖是全国各姓氏编修宗谱家乘时的一种虽不值得提倡但也是较为普遍的不实行为,全国各支殷氏族人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谨慎,只要不损伤其他支殷氏族人的感情或利益,一般可以不予追究。但当某些支派族人代表站在维护己支族人声誉或利益的立场上公开发表或出版了损害其他支派殷氏族人的感情或利益的书刊、文章甚至族史宗谱资料时,甚至搞有损全国各支殷氏团结的宗派活动时,全国各支殷氏族人有公开发表或出版针对性的书刊、文章甚至族史宗谱资料对其不实之说予以澄清的权利。过去信息技术不发达,各支研究族史时都是自己关起门来研究,即使有触犯其他支派族人的感情或利益之处,一般也不会为其他支族人所知,因此也就不会影响全国各支族人的团结,但是现在信息技术发达,硕大的地球已经变成一个自然村, 每一支的族史研究信息往往就会在短时间内传遍大江南北、中华各地、甚至出国远播,如果处理不当,轻者会影响各支殷氏族史研究人员的团结,重者会发生支派间的矛盾甚至摩擦。
      
各支殷氏都希望自己是名门望族之后裔,都希望本支有一个官位显赫的始祖,这虽是人之常情,但却是不可能的。因帝辛和比干、箕子政见不合,微子和帝辛内讧致殷商亡国是一个复杂的历史事件,由晋至唐八百年间为殷氏中兴立下汗马功劳的以羡、融、浩、仲堪、开山、侑等为代表的那数十位历史名人也不可能同时是各支的直系始祖。一个人的祖宗不可能事先选择,作为后裔,不管祖宗出身如何,品德高低,都应尊重,这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也就是说,作为后代,只有响应党的号召努力拼搏共创和谐社会为祖宗争光的义务,没有因祖宗高贵而骄傲甚至瞧不起人的权利。作为后代,源于殷商王室血统,不要自觉高人一等,源于殷商奴隶传人,也不要自觉卑微;源于比干、箕子,不要以为是忠臣后代而自豪,源于微子也不要因其屈周而觉难为情;源于晋唐长平籍功臣,不要自觉为出身名门望族、某某世家而漂漂然,源于农丁平民也不要自觉在人前抬不起头。不管哪支,如自觉出身高贵,瞧不起别支,或自觉出身卑微,而去争别支的名贵祖宗的言论或行为都是不利于全国各支殷氏大团结的。当前全世界兴起了研究殷商文化的热潮,我们各支殷氏应和他姓人氏一样地去客观地评价我们先祖的功过是非,即使是自己的直系先祖也同样可以评论,不要将祖宗、祖宗的历史功过和祖宗的后人(自己)三者联系在一起。

第四条全国各支殷氏族史研究人员在研究殷氏的总体源流和各支派之间的关系时,不要干涉各支派的内政,在不伤害其他支族人的感情或利益的大前提下,不要在乎各支的支始祖的名号,各支自己认为他的支始祖是谁就是谁,即使明知是塑造的,一般也不要追究。 
 

第五条向上溯源追祖,将中华各支殷氏的可考世系支始祖推向更久远的年代,是我们各支殷氏族史研究人员的共同愿望,但各支向上溯源追祖时,不要互争由晋至唐八百年间为殷氏中兴立下汗马功劳的以羡、融、浩、仲堪、开山、侑等为代表的那数十位历史名人,不要将这些历史名人强拉到自己的支派中,更不要给自己的支始祖戴上不实的高帽子。至于羡、融、浩、仲堪、开山、侑等殷氏历史名人究竟属于何支何派可根据《晋书》、《南史》、《北史》、《宋书》、《梁书》、《陈书》、《旧唐书》、《新唐书》等正史,参照姓氏史专著唐林宝撰的《元和姓纂》、清周嘉猷撰的《南此史表(卷一)》中的《陈郡长平殷氏世系表》,参考南朝宋临川王刘义庆撰、梁刘孝标注《世说》(入宋以后改为今名《世说新语》)、东晋处士裴启撰《语林》等野史资料(梁刘孝标注《世说》原本、晋《语林》这些书虽已散失,但其诸多记录尚可在其它史料中觅得),再结合殷颜世结朱陈的史实和今人的研究论文做出基本的判断,他们该属于哪一支就属于哪一支,不要将这些历史名人强拉到己支的支始祖门下。 
    

第六条全国各支殷氏族史研究人员在整修本支族谱时,要慎用正宗嫡传等词语,禁用赖殷非殷等词语,以免不经意地刺伤其他支殷氏族人的感情。 
 

第七条遇有多支族人要求支间溯源并谱(合谱)时,应予以支持,但要坚持下述原则。各支间能并谱的就并谱,没有并谱依据的就不并谱,不要搞勉强联宗并谱,不要给子孙后代留下假相,不要给子孙后代出难题,遇到这种情况时,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持现状,互相间加强团结协调,给后世子孙万代,留下继续研究的空间,而不要封锁他们继续研究的道路。
    
当遇有少数本为殷姓后因先祖避各朝皇室名讳而被迫改为他姓的朋友要求回姓、甚至提出要求与当地大支殷氏溯源并谱等问题时更要谨慎处理。对这种特殊问题,一般应按下述原则处以正确处理:

   
1)要对他们的先祖迫于当时皇室压力改姓这段辛酸史表示同情,我们殷氏大家庭热烈欢迎他们改回殷姓;

  
2)要说服他们不要整支成批地成人回姓,而要走从他们生下孩子为孩子起名时自然回姓的道路,以免引起别人误解或社会动荡;

   
3)回姓以后鼓励他们顺着其先祖脉络独立成支,对这种新进入殷氏大家庭的分支我们将按照本指导性意见第2条的规定一律平等看待;

  
4)如其坚持要与当地大支殷氏溯源并谱时,一般不要拒绝;

   
5)如果他们觉得恢复殷姓以后又遇到难以启齿的新问题时,允许他们再返回原姓,并告诉他们我们殷氏对于回姓问题的基本态度是来去自由、尊重人权,姓什么不姓什么是各人自己的权利,我们殷氏大家庭的大门永远是打开的,随时欢迎他们再回来。
 
   

第八条源有据且姓氏渊源比较单纯(绝大多数支系都有源于殷商、望出汝南的传说)是我殷氏族人研究族史的一大优势(虽在流记载方面有难于考证的世系中断的缺陷),是许多望族、大族(如王姓、李姓、张姓等)所不及的,此优势是凝结我族族人团结向上的原动力,这归功于祖宗汤建立商殷王朝、武王灭纣殷商亡国这两件历史事件。今天我们族人不管走到哪里,只要碰到姓殷的,不管支系如何,不管是否同宗,但大家都确信同源,都会亲密无间,热情相待,就是这个道理。各支殷氏族史研究人员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为族人的团结多做工作,无私奉献。 
    

第九条全国各支族人中,凡有族史研究兴趣和能力者,都要奋力学习古文(其中甚有志者,还要懂一点古代文字学知识,如懂一点甲骨文、金文等),因为要研究族史,必须阅读大量的正史、方志和古谱序文,而这些大多为文言文,谁不能读懂它,谁就不会有任何的研究能力。如果勉强上阵,就必然会望文生义,自作主张,做出违背全国各支族人团结的事。 
   

第十条全国各支殷氏族史研究人员在整修各支系族谱时,除原封不动地保留古谱各届建谱修谱序文和跋文外,要力争将编谱格式现代化,使后人阅读时方便查找、一目了然。特别是各卷各章节的世系图和人名表这两部分更要坚定地走现代化的道路,以便于用计算机进行检索。全国各支殷氏如能都这样做,将会大大方便后世子孙的阅读和查找,也将会大大提升后世子孙研究我族族史的兴趣。
    
至于有些支派在整修族谱的同时又提出兴建或重修殷氏宗祠的问题,应尊重各支族人自己的选择和当地政府的态度,我们应取既不提倡又不反对的态度,一切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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